- 安全管理制度
- 發(fā)布日期:2014-01-22 作者: 【關閉】
第一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每年與各基層單位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各基層單位與所屬各類從業(yè)人員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職責,層層簽訂,逐級負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內容應包括:責任人保證完成的安全生產任務或完成的安全生產指標;責任書簽訂雙方各自的權力和義務;未完成責任書目標的處罰規(guī)定。制定安全責任書應針對不同崗位分別制定,避免出現(xiàn)不同崗位責任書內容雷同現(xiàn)象。
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考核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中所列的工作目標和事故控制指標為主,結合上級新要求,進行檢查評比、考核兌現(xiàn)。重大專項活動期間的安全責任書按照公司要求簽訂,納入統(tǒng)一考核。
第二條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公司對各基層單位負責人和專(兼)職安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2、各基層單位對所屬從業(yè)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根據(jù)工作性質分級、分類制定安全培訓計劃,按規(guī)定組織實施安全培訓工作,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每人每年受教育時間不得少于60學時。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3、新上崗的從業(yè)人員,應分別經公司、分公司、基層單位三級教育,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5、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宣傳和普及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政策,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辦法和規(guī)定,安全生產事故的一般規(guī)律及防范和處置措施、職業(yè)道德教育、保險知識、安全文化建設等。
6、安全教育培訓要做到人員、內容、時間三落實,要有針對性,形式多樣,注重實效,不斷提高各級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同時按照公司規(guī)定建立培訓檔案。
第三條 安全會議制度
1、公司安委會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安委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開,全體成員參加。會議內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傳達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總結安全生產工作,聽取安全生產包保領導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部署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2、公司安全工作例會每月召開兩次,每月第一個周五在公司召開現(xiàn)場會議,每月第三個周五召開視頻會議,由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或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各基層單位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安管人員參加。會議內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傳達上級及公司有關指示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安全生產的防范措施,組織學習上級文件、業(yè)務知識,對事故案例進行剖析,通報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安排部署安全專項活動及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等。
3、基層單位安全領導組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安全領導組組長或副組長組織,全體成員參加。會議內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學習傳達公司有關指示精神,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提出或遇到的問題,制定安全生產措施,通報當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安排下月安全生產工作。
4、基層單位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經營者會議、從業(yè)人員安全會議,每周組織召開駕駛人安全例會。會議內容:學習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上級和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實際,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對事故案例進行剖析等。未參加會議者,應對其進行補課并建立記錄,對無故不參加會議的要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
5、會議應保證到會率和補課率,確保80%以上的教育覆蓋面,內容要記錄詳細,存檔備查。
第四條 安全檢查制度
1、公司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主要形式包括:日常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重大活動期間、節(jié)假日)、季度檢查、年度檢查。日常安全檢查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其它安全檢查由公司安全處組織各單位安全負責人實施,公司領導按照相關規(guī)定參與。
2、安全檢查內容:查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情況、責任追究情況、各種檔案記錄、“雙基”管理、“兩個源頭”管理、車輛保險及各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程度、落實情況、存在的隱患等。
3、各單位要按照檢查制度進行自查自糾,對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由專人負責整改治理,并跟蹤驗證,檢查結束要有檢查報告,同時嚴格執(zhí)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制度。
第五條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各基層單位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要嚴格按照國家安監(jiān)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16號)和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jiān)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控責任制。
1、公司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
2、要結合季節(jié)變化、特殊時段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限期進行整改。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及時上報。
3、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fā)動職工發(fā)現(xiàn)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fā)現(xiàn)、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關人員,經查證屬實,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4、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出租的單位,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tǒng)一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5、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各基層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各單位應及時向公司和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內容: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六條 安全囑咐與談話制度
各基層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出車前的安全囑咐制度,定期不定期對本單位重點人員進行安全談話,尤其是在春運、旅游黃金周、專項活動、特殊時段期間以及道路、氣候突變時,要對每一位從業(yè)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囑咐和談話。囑咐和談話的內容要根據(jù)人員、天氣、道路、事故防范要點等情況進行安全告知告誡,并對駕駛人的身體狀況進行全面了解。對于發(fā)生輕微事故、身體狀況異?;蛴薪煌ㄟ`法行為的駕駛人,要進行重點談話,相關記錄做到規(guī)范完整,并及時歸檔。
第六條 安全家訪制度
各基層單位要定期組織安管人員對駕駛人進行家訪,了解并幫助解決駕駛人家庭的實際困難,積極主動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取得家屬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解除駕駛人后顧之憂,使駕駛人情緒穩(wěn)定,心情舒暢、睡眠充足,從而保證行車安全。
第七條 道路查勘制度
道路查勘工作主要包括:營運線路查勘、新增線路查勘、重點路段查勘和惡劣氣候條件下的查勘。查勘完畢按照公司要求繪制線路警示圖,將道路查勘情況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公司,并及時將路況信息告知駕駛人。
第八條 駕駛人上崗考核制度
凡駕駛公司營運車輛的駕駛人,都必須經過車隊、分公司、公司三級考核,測試安全常識,復試道路駕駛,提供身體健康證明,考核合格后,方可辦理準入手續(xù)。
第九條 駕駛人誠信考核和百分考核制度
駕駛人誠信考核制度和百分考核制度,作為駕駛人評優(yōu)資格和獎懲的依據(jù)??己说闹饕獌热莅ǎ?a href="http://localhost:8080/channels/aqsc.html" target="_blank">安全生產情況、遵守法規(guī)情況、服務質量情況等方面,考核等級分為:優(yōu)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由各基層單位定期組織安全評價,對不符合要求的駕駛人立即予以清退,堅持“誰評價、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第十條 出車前的安全抽檢制度
每日出車前,安管人員要對車輛進行抽查,發(fā)現(xiàn)技術狀況不合格的車輛,要禁止其出車,并追究調度人員和檢驗人員責任。
第十一條 客運班車行車日志制度
1、客運班車行車日志包括始發(fā)站、中途??空?、終點站、停車時間、天氣情況、道路狀況、中途換班時間以及行車中的車輛故障、隱患等內容。
2、行車日志由駕駛人認真填寫,內容要詳細、完整。
3、運行客運車輛必須按班次填寫行車日志,交舊領新。
4、行車日志由車隊管理員負責統(tǒng)一收回、統(tǒng)一存檔,提交車隊安全領導小組研究對策、完善措施。
第十二條 客運班線安全警示圖制度
客運各單位要建立營運線路安全警示圖制度,通過實地查勘和駕駛人反饋信息,繪制行車安全營運線路警示圖,對混合路段限速、事故多發(fā)路段、危險路段等進行標注,及時告知駕駛人。
第十三條 危貨車輛??▽S弥贫?/p>
為強化危貨運輸安全管理工作,危貨車隊要根據(jù)貨物種類的不同,細化每一種?;愤\輸安全操作規(guī)程,實行“一車一貨一卡”制度,卡片內容包括:?;返奶匦?、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和特別規(guī)定以及發(fā)生危險時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十四條 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制度
發(fā)生事故后,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當事人和全體職工進行教育。“四不放過”的內容是: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事故責任人和廣大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第十五條 安全考核獎懲制度
根據(jù)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獎懲考核辦法》,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獎懲分明”的原則,建立企業(yè)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對在各項安全專題活動中和在全年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優(yōu)良成績,表現(xiàn)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于安全不達標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批評和相應的處罰。
公司定期對相關部門和基層單位進行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單位和個人,責令限期整改,嚴重者停產整頓。
考核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凡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并負主要以上責任(含主要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加評優(yōu)活動。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制度
公司及其所屬分、子公司、汽車客運站、修理廠、車場、加油站、危險品運輸?shù)壬a單位,應根據(jù)公司應急預案,結合各自生產經營特點,分門別類建立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公共衛(wèi)生、自然災害等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備案登記。應急預案的編制、備案登記等執(zhí)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1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 9007)和《山西省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及應急預案管理相關規(guī)定。各單位應全面分析本單位危險因素、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持續(xù)改進符合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要求且適合自身實際需要的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
1、應急培訓公司每半年組織一次,綜合、專項預案演練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現(xiàn)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
培訓目的:使其了解本行業(yè)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安全救護規(guī)程、應急救援知識;熟悉應急救援組織的任務和職責,掌握救援行動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項;熟悉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性能、使用方法和維護保養(yǎng)的要求,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救援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演練目的:1) 檢驗預案。發(fā)現(xiàn)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2) 鍛煉隊伍。熟悉應急預案,提高應急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妥善處置事故的能力。3) 磨合機制。完善應急管理相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工作職責,提高協(xié)調配合能力。4) 宣傳教育。普及應急管理知識,提高參演和觀摩人員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5) 完善準備。完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技術,補充應急裝備和物資,提高其適用性和可靠性。6) 其他需要解決的問題。
2、應急預案的組織、程序、措施、資源等方面要與集團公司、當?shù)卣⑿泄懿块T及內部各級之間相互銜接,形成完整、系統(tǒng)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第十七條 “三同時”制度
嚴格執(zhí)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36號)、《建設項目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51號)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等建設項目,應從項目論證到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都應按“三同時”規(guī)定進行審驗,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
第十八條 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
為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安全發(fā)展理念,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推動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防范重特大事故發(fā)生,公司按照集團公司要求建立《安全生產工作包保責任制》。公司領導按照行政分工分解包保責任,實現(xiàn)包保責任的全覆蓋。公司領導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記錄在公司安全處存檔。各基層單位要結合自身生產經營特點實施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建立相關記錄,存檔備查。
第十九條 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約談制度。公司制定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約談制度,對事故發(fā)生單位或安全預防管理嚴重缺位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告誡,分析事故原因和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工作防范措施,并對事故發(fā)生單位或安全預防管理嚴重缺位單位負責人、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